一、毕业生校园卡的失效时间为7月16日。7月16日前仍保留消费功能,7月16日之后若想继续使用消费功能,需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卡中心重新激活。
二、校园卡余额退款
1、校园卡不回收,留作纪念。不需要退款的同学无需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。
2、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持校园卡与身份证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中心办理。
3、校园卡丢失且需退款的同学,请提前三天进行挂失。
4、办理时间:6月22日~6月28日; 办理地点:东、西校区校园卡中心,大学生事务中心。
三、温馨提示:
1、临近毕业离校之际,请同学们按需充值,尽量在离校前消费完。
2、校园卡涉及个人身份信息,请毕业生不要把校园卡转借他人,以防个人信息泄漏风险。
联系电话: 2782189、2787636、2302537(东校)。
网络信息中心
2015年6月16日